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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全面部署“护苗”专项行动,防止校园欺凌和溺水等事件发生

作者: 海口市妇女联合会    来源: 海口日报融媒体   阅读次数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4-03 10:26

  为护航我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,近日,海口市教育局就未成年人“护苗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,要求各校加强学生安全管控,设置校园欺凌举报电话,多方齐抓共管,防止校园欺凌和溺水等事件发生。
 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,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要以学校为主。各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,教师、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、教职工、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、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。学校设置举报电话(固定电话和手机)、信箱,确保24小时电话有人接听。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3日内完成调查,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。学校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打闹嬉戏的界定,正确合理处理,要建立校园帮教工作小组,制定帮教工作规范,对行为有偏差的学生等重点青少年学生逐一登记造册,建立台账,安排专人进行心里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。
  我市还将注重关口前移、加强预防。根据要求,各校要加强值日领导和教师课间巡查,对安全死角和管理盲区进行逐一排查,严格学生出入管理。我市还将推动警校联动,各校将积极联系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,定期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联合大检查,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快速反应制度,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。
  在防溺水方面,我市将严格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的要求,落实市、区人民政府防溺水主体责任,乡镇政府防溺水属地管理责任和中小学校安全教育责任,把学生防溺水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。各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,在校内设置安全举报信箱,推广学生“安全互助小组”,发挥学生的互相提醒、互相劝阻的作用。与此同时,我市还将继续普及推广游泳技能培训,着力提升我市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。落实“市区、乡镇、村委会、家长”和“教育局、学校、班主任、家长”的双线防溺水责任制,学校经常性通过短信、家长微信群提醒,对单亲家庭、留守儿童家庭要采取专门的电话、家访等行之有效的家校沟通方式,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,对孩子外出做到“知去向、知同伴、知内容、知归时”,进一步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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