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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报!海口翁春雷荣获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!

作者: 海口市妇女联合会    来源: 海南省妇联综合新华社、海南日报   阅读次数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2-09-05 16:06

  8月30日上午,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授予397名同志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;授予198个集体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称号。
  此次表彰活动中,海南省推荐的6名公务员、3个公务员集体受到表彰。其中,海南省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翁春雷、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党委书记黄莹莹2位女性获得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!

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的决定
  (2022年8月30日)

 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,是人民的公仆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,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忠诚履职、努力工作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,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作出重要贡献,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。
 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,为表彰先进典型、弘扬奋斗精神,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授予朱琴等397名同志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;授予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等198个集体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称号。
  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,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。他们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初心使命,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,立足本职、真抓实干,扎实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,书写了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、走在前列,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。
 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,为人民幸福而奋斗是最大幸福。当前,我国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,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。党中央号召,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,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使命责任,勇于担当作为,坚持做人民公仆、为人民服务、让人民满意,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,努力创造无愧于党、无愧于人民、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,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!
  附件:1.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名单
  2.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名单
  在上述两份名单中
  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名单(397名)
  (其中海南省6名)
  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名单(198个)
  (其中海南省3个)
  分别是
  ↓↓↓
  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
  翁春雷(女) 海南省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
  陈燕华 海南省三沙市七连屿管委会一级主任科员
  黄莹莹(女,黎族)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党委书记
  王飞 海南省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  刘国峰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党委书记
  王川兴 海南省澄迈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
  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
 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党委
  海南省商务厅外商投资管理处
  海南省五指山市水满乡党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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